smilei34516 发表于 2011-10-30 09:27:52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四次会议呼吁共同打击腐败

  新华网摩洛哥马拉喀什10月28日电《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第四次会议28日在摩洛哥南方古城马拉喀什闭幕。会议呼吁各缔约国坚定预防和反对腐败的信念,进一步开展国际合作,共同打击腐败现象和各种犯罪。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第四次会议于本月25日开幕,来自公约缔约国、签署国及多个联合国专门机构和非政府组织的代表约1500人出席会议。

  会议发表的《马拉喀什宣言》敦促各缔约国加强司法改革,制定更为全面的反腐败和打击各种犯罪战略,进一步交流打击和预防腐败的信息与经验。宣言提出推动诚信教育;鼓励媒体对腐败犯罪开展调查;鼓励私营企业界积极参与预防腐败,制定透明采购制度,以切断私营部门的腐败源头。宣言还要求各缔约国加强双边和多边的技术援助与合作,联手打击腐败和各种犯罪。

  以外交部部长助理刘振民为团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崔海容为副团长的中国政府代表团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崔海容在讲话中指出,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在致力于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进程中,秉持在坚决打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的方略,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他还表示,国家预防腐败局还是中国政府具体负责开展《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框架下协助其他缔约国制订和实施预防腐败措施的中央机关,自2008年起成功举办了4届发展中国家预防腐败研讨班,共有37个国家预防腐败机构的123名官员来华参加研讨。目前,研讨班已成为发展中国家预防腐败机构相互交流借鉴、扩大务实合作的重要平台。

  与会代表还审议了各缔约国履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情况,并就如何预防腐败、追回被腐败分子携带境外的资产以及技术援助等问题进行专题讨论。会议宣布,《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第五次缔约国会议将于2013年在巴拿马举行。

  2003年10月31日,历时两年多时间起草完成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获得联合国大会通过,成为联合国历史上第一个指导国际反腐败斗争的法律文件,为世界性的反腐败斗争及国际反腐败合作提供了国际法的依据与保证。《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第一次缔约国会议于2006年12月在约旦举行,第二次会议和第三次会议分别于2008年1月和2009年11月在印度尼西亚和卡塔尔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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