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十二五”保障房用地占住宅供地5成以上
“十二五”期间,北京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将占全市住宅供地50%以上,确保完成建设100万套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做到应保尽保。昨天,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土地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发布。规划提出,到2015年,北京市耕地保有量22.05万公顷(330.75万亩),基本农田保有量18.67万公顷(280万亩)。将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到2015年全市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3614平方公里左右,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200平方公里以内。
同时,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400平方公里以内,存量建设用地供应比例不低于50%。城乡建设用地供应约240平方公里,其中通过利用存量建设用地挖潜解决120平方公里;交通、水利、能源、风景旅游及特殊用地供应约160平方公里。
构筑首都多中心、网络化的城镇空间结构,规划期末,全市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550平方公里以内。
大力支持公租房建设
“十二五”期间,北京将编制实施土地供应中期计划。其中,工矿仓储用地等产业用地供应约占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28%;保障交通运输、水利、特殊用地等土地供应,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交通基础设施等用地供应约占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40%;适度加大住宅用地供应量,大力支持公共租赁房建设,住宅用地供应约占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32%。
规划提出,将促进建立“低端需求有保障,中端需求有支持,高端需求有市场”的住宅供应模式。优先优质供应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中心城人口疏散对接安置房及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供应。增加保障性住房土地储备量,“十二五”期间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占全市住宅供地达到50%以上,确保完成建设100万套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
优先保公交车场用地
“十二五”期间,北京在土地储备方面,将重点保障政策性住房等民生工程、重点功能区、重大项目建设等用地需求。逐步加大产业用地储备投入,探索在京南、京东等地区实施市区两级工业用地联合储备,保障重大项目落地。探索建立交通基础设施用地储备与批次供应制度,调整公共交通走廊沿线土地开发强度,优先保障公交大型驻车场用地。
引导农民向新城集中
根据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市区乡三级基本农田保护区专项规划,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基本农田布局,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明确保护责任。
建立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腾退机制,通过政策激励引导农民向新城和中心镇集中。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完善征地补偿区片价,积极推行实物返还、留地安置、合作分成、土地入股等征地多元化补偿安置办法。
支持郊野滨河公园建设
北京将保育山区森林、大型湿地等生态源地,维护平原小型林地、农田和湿地等生态斑块,建立水系、林带、文化遗产线路、郊野公园等生态廊道、文化遗产廊道和游憩廊道,形成环中心城、平原、山区三个绿色生态圈层体系。
支持环城绿化隔离带、郊野公园及滨河公园的建设;支持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三大水系综合治理,着力推进沿河生态发展带建设;加强生态破坏严重地区、废弃矿山及砂石坑的修复和综合利用。
违法用地将严格追责
规划提出,要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管控,加强建设项目预审管理,严格用途管制。
加强用地节地责任和考核。落实地方领导责任制,各级政府负责人对本行政辖区内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节约集约用地状况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对不严格落实政府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的,将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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