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ln 发表于 2011-12-4 12:30:58

广东普宁教育局拖欠数万名教师公积金

  据《南方农村报》报道日前有网帖反映,广东普宁市教育局一直没有为该市两万多名教师缴存住房公积金,而普宁市教育局职工公积金缴存比例今年则由12%上调至18%。普宁市教育局回应称,当地确实存在教师未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的问题,但这一问题“靠教育系统自身无法解决”。相关负责人11月28日表示,目前揭阳市未落实缴存教师住房公积金的有数万人。

  教师呼吁解决公积金

  11月24日,据发帖者普宁市燎原镇泥沟中学教师邱文权介绍,今年他偶然得知,邻近的揭东县教师已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他意识到其一直与这项福利政策绝缘。9月30日,他向揭阳市信访局提交材料,反映当地教育部门未能为教师缴存住房公积金。10月31日,他收到信访回复函称,普宁市公务员已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当地建立教师公积金缴存制度“势在必行”。

  邱文权对这个回复函并不满意。11月9日,他通过博客在网上发帖,呼吁当地有关部门尽快为教师缴存住房公积金。

  教育局称财政困难

  普宁市教育局就此表示,其“将积极与财政部门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并请求市政府尽快解决教师住房公积金问题”。但该局副局长赖志良表示,解决教师住房公积金问题的具体时间目前尚不能确定。他说,该市两万余教师还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很困难”。按“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的规定,以每人月均工资1900元计算,今年普宁两万多名教师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金额约3000万元。普宁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单靠教育系统根本不可能筹措到这笔钱。”

  11月28日,揭阳市教育局计财科陈科长表示,普宁、惠来、揭西、普侨四县(市、区)教师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部分应由各县(市、区)财政支付,“要等当地政府安排了相应资金,教师住房公积金才能兑现,教育部门目前也没有办法。”

  教育局职工公积金上调

  “财政困难,就能侵犯老师们的权益吗?”普宁市一位年轻教师愤愤不平地说:“为什么今年教育局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却从原来的12%上调到18%?”普宁市教育局一位工作人员解释称,上调该局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单位缴费部分的资金来源于“教育局一些铺面的出租租金,每年大概有一二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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