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8 发表于 2011-9-21 23:09:43

邵知县审理分家案

  清代雍正年间,有一位名叫邵大业的循吏,很有一套审案、断案的办法。 他在担任湖北黄陂知县的时候,曾经审理过一件亲兄弟争家产的案件。

  在县城北郊,有两个姓吴的亲兄弟,都已过六旬,两鬓斑白。本来他们合住在一起,共同奉养老父,彼此相安无事。后来老父去世,兄弟二人因分家产发生矛盾,伤了和气,闹得不可开交。起先族人出面调解,没有结果,于是便把官司打到县衙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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