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宏进诈骗案不予起诉 检察院称证据不足
方宏进 (资料图)
华商网-华商报9月17日报道 9月15日,历时三年多的方宏进涉嫌诈骗案,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不予起诉。方宏进方面表示公安局和检察院未退回自己上交的120万涉案款。
2008年5月河北省隆尧县检察院立案侦查知名主持人方宏进涉嫌诈骗案。2009年10月,方宏进在河北邢台被拘留,原因是方宏进涉嫌诈骗隆尧县华龙面业有限公司120万元。在归还了120万元后,方宏进于10月14日被警方释放。11月23日,方宏进律师莫少平表示,将起诉该公司并追讨包括252万广告费在内的共计382万元钱款。
诈骗纠纷案自2008年5月侦办至今,历时3年零3个月。9月15日,河北省隆尧县检察院作出证据不足不予起诉的最终决定。方宏进透露,隆尧县检察院未退还隆尧县公安局三年多前扣押其涉案款120万元,他表示将通过法律途径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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