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城镇家庭将享住房保障
近日,省政府印发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文件。记者于9月29日的省政府新闻发布会获悉,江苏省住建厅将按该《意见》要求,在“十二五”末期将20%的城镇家庭纳入住房保障体系中。本次《意见》强调了江苏省“十二五”期间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即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基本形成比较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全面实现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困难家庭住房有保障、城镇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租房有支持、各类棚户和危旧房片区改造全覆盖,使享受住房保障的城镇家庭比例扩大到城镇家庭总数的20%,继续保持住房保障各项工作在全国的领先水平。
江苏省住建厅副厅长彭向峰告诉记者。今后江苏省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将有多方面的任务。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将廉租住房制度、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公共租赁住房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确立为全省住房保障的基本制度,明确界定各项制度的保障对象、保障标准和具体要求。二是要进一步强化房源供应。各地将多渠道筹集廉租住房、多主体兴建公共租赁住房、多方式开发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因地制宜改造棚户区危旧房。三是进一步强化政策支持,各地将根据“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提前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储备。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加大对市县“以奖代补”的力度。
据悉,江苏省今年有39万套的保障房体系建设任务。截止8月底已累计新开工保障性住房38.81万套,新开工套数已占计划的99.5%。已基本完成国家提出10月31日前全部动工的要求。1-8月全省已筹集廉租房等保障性资金近140亿元;1-8月通过银行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融资平台等,已累计筹集公共租赁房建设资金320多亿元;此外,省财政还设立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支持经济薄弱地区推进保障房建设,2007年至2011年累计安排8.9亿元,年均递增51.6%,支持力度逐年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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