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将成立创业板专家咨询委
本报讯(记者敖晓波)中国证监会昨日公布《创业板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并自10月1日起施行。根据《规则》,咨询委委员由证监会外的有关专家组成,委员为15名,每届任期3年,可以连任。证监会表示,为了进一步发挥创业板市场对国家经济结构转型的支持作用,强化创业板市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和引导,深入做好创业板发行审核工作,证监会研究决定设立创业板专家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咨询委)。
咨询委是非常设机构。发行审核职能部门在受理和审核企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认为有必要向咨询委咨询的,可以通过相应程序向咨询委委员进行咨询。
在企业申请受理阶段,如果发行审核职能部门认为发行申请人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需进一步论证,有必要征求专家意见,可以向咨询委进行咨询;在已受理企业的审核阶段,如果发行审核职能部门认为发行申请人所在行业、产业、技术或其他相关方面的问题有必要征求专家意见,可以向咨询委进行咨询。
《规则》规定,咨询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咨询委全体会议。咨询委全体会议将总结咨询委相关工作,提出未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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