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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国税局获悉,自12月申报期起,个体纳税人的增值税起征点将上调至2万元,按次(日)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500元,全市又将有3万余户个体工商户不用再缴增值税了。
武汉市国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原来,武汉销售货物和提供应税劳务的个体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分别为月销售额5000元、3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200元。据测算,增值税起征点提高后,全年政策性减税达1.3亿元。但今年1-10月份,武汉增值税总额达到239.91亿元,同比增长20.34%,因此此次调征影响不大。
纳税人如何知道能不能免征?市国税局解释,目前个体户增值税是按照月销售额的3%征收。如果个体户现每月缴纳增值税小于600元,也即月销售额在2万元以下,那么以后就不用交增值税了。按照国家要求,新政策从11月1日起执行,但由于11月份的税通常在12月份申报,因此从本月起申报上月增值税,就可执行新起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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