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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台新闻] 霍英东三子告二哥侵吞14亿 要求撤换遗产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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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3 06:5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霍英东。(资料图)

  金羊网-新快报12月22日报道 10年前身家估计已高达300亿港元的已故全国政协副主席霍英东,死后5年爆发家族争产官司。前日,长房三子霍震宇上诉至香港高等法院,控告身为霍英东集团总裁及遗嘱执行人的兄长霍震寰,私吞至少14亿港元遗产,又以不获分产要挟三房人签署家庭协议,承认他独占五分一遗产。霍震宇要求法庭罢免霍震寰的遗产执行人身份,改由退休上诉庭副庭长罗杰志或法庭认为合适的人选担任。

  二房三房签协议长房拒签

  根据上诉状资料,霍英东早于1978年5月20日立下遗嘱,将遗产分配予三房妻儿,并以胞妹慕勤、妹夫蔡源霖、长房子震寰及震宇为执行人。

  霍震宇指霍震寰于2007年至2008年间要求三房人签署四份家庭协议,承认他个人拥有家族公司霍兴业堂置业有限公司350股、3间总值7亿港元的离岸公司全部股份,及3个与父亲联名持有的银行户口,内有7.3亿港元存款。其中一份家族协议列出属于遗产的珠宝清单包括红蓝宝石、翡翠及其他价值连城的宝石,霍震寰声称总值9000万港元,并会自行决定如何分配给三房各成员。最后二房及三房成员全部签署家庭协议,并获分配5亿港元遗产,唯独霍震寰所属的长房兄弟姐妹及母亲吕燕妮拒绝,霍震寰遂于2008年7月与长房兄弟姐妹开会,声言拒绝签协议的成员会“无得分”,只能每月从遗产支取款项。霍震寰甚至付诸实行,要求信托公司Beaulieu Enterprises Ltd,不要执行父亲于1967年订立的信托,向长房成员分配信托资产,除非他们肯签家庭协议。

  霍震宇要求撤换遗嘱执行人

  对于霍震寰声称海外公司股权及户口资产,价值仅14.36亿港元,但霍震宇认为估值过粗及已过时。霍震宇表示,曾要求胞兄交代账目,但胞兄仅披露霍英东在另一银行户口有2900万美元(约2.26亿港元)。

  目前霍英东妹夫蔡源霖已经去世,妹妹霍慕勤也年届85岁,霍震宇表示曾多番尝试接触姑母,但没有结果,因此要求法庭下令撤换胞兄及姑母,并委任御用大律师AnthonyRogers 与他共同担任遗嘱执行人,并交代账目。

  据了解,上诉状中共涉及16名被告,除霍震寰与霍慕勤外,霍震霆等各房成员也在内,但主要是因为各人都是遗产受益人因而卷入诉讼。

  霍震寰:自掏腰包认购股份属私产

  霍震寰亦于2008年8月至10月期间,将离岸公司银行户口内合共5200万港元转到自己银行户口,并变卖其中一间离岸公司持有的证券股票,将得益存入自己户口。估计霍震寰据为己有的遗产总值64亿港元。霍震寰声称霍兴业堂置业的350股,是他自掏腰包出钱认购,并透过获多宝有限公司的名义持有。霍震宇则认为获多宝是代父亲持有股份,并非霍震寰,离岸公司的不记名股票,也是霍震寰代父保管,联名户口的款项也是父亲留给家人的遗产。霍震宇又不满霍震寰争夺遗产却兼任遗产执行人,存在角色冲突,且态度不合作,故应被撤换。

  霍震宇的上诉状还提出其他要求,包括由法庭下令霍震寰交代遗产数目;长兄霍震霆交出父亲遗产或财务数据的记录文件;委任事务所,以协助新的执行人调查遗产的资产及负债数目;委派专家评估遗产持有的物业、珠宝及艺术品价值。

  霍震宇在接受记者查询时说:“不是争产,我只是做回执行人的事。”他并形容事件纯属正常法庭程序。被问到会否影响兄弟感情,他则未有响应。记者致电霍震寰时,接电话者称拨错电话;另霍震霆则表示不愿置评。

  争夺项目                        项目价值

  家族公司霍兴业堂置业有限公司         350股 超过50亿港元

  3间离岸公司的全部股份                7亿港元

  3个与霍英东联名持有的银行户口存款     7.36亿港元

  总值                                超过65亿港元

  (注:公司股份及银行存款价值为霍震寰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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