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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新闻] 方宏进离婚案宣判双方均不满 专业人士揭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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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5 18:05: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方宏进(资料图)

  中新网12月23日电 前央视主持人方宏进离婚案,目前终于有了一审判决结果。北京海淀法院准予双方离婚,双方的女儿归女方抚养,不过离婚未涉及财产分配。对于离婚判决,方宏进和妻子于红伟均表示上诉,于红伟认为女儿抚养费过低,方宏进要求法院澄清“婚外情”事实。

  对此判决,方宏进表示“肯定要上诉”。上诉是要说清楚两件事,一是关于一审中他写“保证书”的事,二是关于于红伟说他有个5岁私生子的事。

  针对法院认定方宏进在婚姻中存在过错,方宏进表示,法院判决主要依据于红伟提供的他曾经给她写的那份“保证书”。当时,他是为了安抚她,哄她让他上班,就按她的意思写了一份保证书,承认和某女性有关系。而“保证书”所说他与其他女性开房的时间正是他在电视台直播的时间。

  于红伟方面认为,虽然判决阐明了方宏进债务的责任问题,但是因为未成年的女儿方贞正在上高中,将面临高考、上大学等问题,因此对于法院判决中关于抚养费和夫妻财产的结果都不满意。其认为,法院判决的1800元抚养费标准过低,很难满足女儿受教育的需要。另外,她希望将现在在北京海淀区的那处房产判决给她和女儿。 (汪红)

  法律看点

  {1}法院为何没有分割夫妻财产

  方宏进夫妇两人在海淀的房产因没有取得产权证,而且已被查封,所以法院对此未作处理。

  {2}方宏进“外遇” 妻子能否获赔偿

  本案中,方宏进被确认有“外遇”,但于红伟并没有就此提出赔偿要求,因此“过错赔偿”未在判决中体现。

  {3}1800元抚养费是否偏低

  由于方宏进目前并没有稳定工作,法院确定的1800元子女抚养费标准在正常的范围之内。

  {4}200万为何被认定为个人债务

  据业内人士分析,这200万元可能是方宏进在婚姻存续期间单方的举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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