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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新闻] 沈阳规定母体妊娠28周以上新生儿可参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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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7 13: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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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电 从今年10月起,辽宁省沈阳市母体妊娠28周以上的准新生儿也可缴费参加沈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保,这意味着参保的准新生儿一旦出生落地,就可享受医保待遇。

  据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介绍,为了确保新生儿能够及时参保、第一时间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沈阳市有关部门前不久出台了《关于沈阳市城镇居民“新生儿”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通知》,将母体妊娠28周以上的准新生儿纳入了参保范围。根据这一通知,具有沈阳市城镇户籍,符合城镇居民参保条件的出生3个月之内的婴儿及准新生儿,都可参加沈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保。

  此前沈阳的政策规定为:只有新生儿才有资格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新生儿保险费到账最起码在出生3个月以后甚至更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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