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中广网南昌11月15日消息 近日出台的《江西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规定,江西省各级政府网站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
这一《办法》明确规定,江西省和设区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单位,原则上只分别保留一个政府网站;县(市、区)政府原则上只保留县级人民政府网站,所属各部门(单位)及乡(镇、街道)依托县政府网站或上级部门(单位)网站开通互联网服务,不单独设立政府网站。 同时,政府网站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通过政府网站受理(办理)的各类业务,不得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