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切换到宽版
账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导航
首页
Portal
论坛
BBS
家族
Group
导读
Guide
窝窝
Space
广播
Follow
排行榜
Ranklist
淘帖
Collection
日志
Blog
相册
Album
分享
Share
记录
Doing
搜索
搜索
热搜:
美食
掐油
视频
250
本土
舒淇穴
美女
小泽
伦理
00后门事件
网站地图
本版
文章
帖子
家族
用户
谷姐论坛-姐是你心灵庇护港湾-来打开这扇心灵门锁!
»
论坛
›
综合论坛
›
新闻综合连连看
›
北京规定中小学食堂不得个人承包经营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查看:
189
|
回复:
0
[国内新闻]
北京规定中小学食堂不得个人承包经营
[复制链接]
帖吧
帖吧
当前离线
积分
273
窥视卡
雷达卡
发表于 2011-12-4 12:30:58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
×
本报讯 针对部分学生和家长对在校就餐状况的不满,昨日市教委下发“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在校就餐管理”的通知,规定学校食堂不得个人承包经营等。
据市教委介绍,学生和家长反映的意见主要集中在学生餐的质量、餐量和价格方面。市教委要求各区县教委和学校,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中小学在校就餐管理规范,明确质量和操作标准。有条件的区县应建立学生营养专家组,和改善对中小学校学生营养的指导。
对于提供学生餐饮的企业,市教委表示,学校在引进社会企业提供餐饮服务时,实行准入制度并严格审核其资质。不得引入无食品卫生许可、无经营执照、无餐饮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承包经营学校食堂。
而对于学生和家长反映的学生餐价格问题,市教委表示,各区县教委要督促学校定期公开食堂和学生伙食经费账目及配餐标准,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严禁学校或个人借机获取不正当利益,严禁直接或变相用学生餐费补贴老师伙食费及发放其他福利,对此类损害学生切身利益的问题,一旦发现要立即严肃查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提升卡
置顶卡
沉默卡
喧嚣卡
变色卡
抢沙发
千斤顶
显身卡
返回列表
发新帖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返回列表
找客服
手机访问
打开手机扫一扫
Copyright © 2008-2023
谷姐论坛 谷姐提供
(https://kaoai.cn)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风格购买及设计联系:13450110120 15813025137 QQ:21400445 8821775
Powered by
Discuz!
X3.5 技术支持:
克米设计
|
渝ICP备2021009247号-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