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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新闻] 北京整顿保安服务市场 将严查“截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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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4 12:30: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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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12月1日电 北京市日前启动持续到明年5月底的清理整顿打击规范保安服务市场专项行动,以建立管辖严密、责权一致、定位清晰的首都保安服务监管体系。专项行动由北京市公安局联合市工商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住建委等部门共同开展。北京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行动的目的是进一步规范首都保安服务市场新秩序,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打造平安北京,构建和谐社会,为重大活动安保工作打下基础。

  经过20余年的发展,北京保安员总数已达30余万人,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独特作用。但保安队伍中,除了经公安机关许可的正规公司,还有一半以上保安员受聘于没有行政许可的保安公司,问题不少。

  具体而言,一些社会公司借机打着正规保安服务企业的旗号违法、违规经营,有的保安从业单位纵容保安员阻碍依法执行公务、参与追债、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有的社会公司未经公安机关批准,未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和《保安培训许可证》擅自开设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机构,从事保安服务经营活动;有的充当涉黄、涉赌等场所保护伞或受雇于他人和组织;有的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在本单位以外或者物业管理区域以外提供保安服务或以其它名义变相开展保安服务活动。

  此次清理整顿将重点从掌握保安服务市场底数、整顿保安服务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处罚保安服务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全面规范保安服务公司和保安员的管理等4个方面开展工作,重点查处未经公安机关许可擅自经营保安服务等6类违法违规行为。

  对未经公安机关许可,擅自设立保安服务性质的组织,在社会上为用人单位、个人提供保安服务的,要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会同工商行政部门坚决予以取缔。其中,无证保安公司营业额超过50万元、非法所得超过10万元的,将按照非法经营罪追究刑责。

  对保安服务公司参与“截访”的行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指使和纵容保安员阻碍依法执行公务、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等严重扰乱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要立即上报,协调刑侦总队设立专案、依法打击。除对直接违法人员追究刑责外,管理失职的保安公司法人也将被处以2万至10万元的处罚。

  对自行招用保安员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物业企业要进行备案。其中,经公安机关告知拒不备案的单位,要予以处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辖市在本地为客户单位提供保安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未向服务所在地省区市公安机关备案登记的,要予以处罚。对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在本单位以外或者物业管理区域以外提供保安服务,或以其他名义变相开展保安服务活动的,要立即上报,协调刑侦总队设立专案,依法打击。娱乐场所未按照规定从保安服务企业聘用保安员,擅自聘用其他人员从事保安工作的,要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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