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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新闻] 北京6类就业困难人群有望优先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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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5 18: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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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北京市首部就业援助法规――《北京市就业援助规定》即将出台,该规定确定,全市公益性岗位、国家机关的工勤岗位,将优先招用六类就业困难人群。

  6日上午,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市就业援助规定》(草案)将于12月进行最终表决,通过后,将成为全市首部就业援助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该法规拟明确规定北京市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即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处于无业状态的本市户籍人员。具体包括六类人群: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女满四十周岁以上、男满五十周岁以上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属于零就业家庭成员的;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于这些就业困难人员,该法规拟规定,全市国家机关的工勤岗位,优先招用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也将优先招用这些人员,确保这些有就业需求的家庭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同时,被安排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就业困难人员,还将按照国家规定享受补贴。

  数说

  2011年

  北京市城镇新增就业37.88万人,完成全年指标的105.22%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就业15.56万人,完成全年指标的88.91%,就业率61.31%

  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57%

  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9.31万人,完成全年指标的133%,就业率59.28%

  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6.91万人,完成全年指标的138.20%

  2102年

  预计2012年本市就业形势将保持总体平稳,城镇新增就业36万人

  促进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就业22万人

  追访

  毕业生就业率怎么算的

  2011年,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6.1%,完成了不低于95%的目标。2012年,该目标依然为不低于95%。

  对于就业率数字,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生源就业率计算公式,就是将已经就业的北京生源数量,除以其应届毕业生总量得出的。

  毕业生离校时,没有就业的,其就业报到证和档案将转移到区县人力社保局,就业报到证上会标明“未就业”。毕业生总量扣除这些“未就业”生源数量,就是已就业的数量。

  2012年北京市将完善以实名制为基础的就业帮扶体系,其中,将失业一年以上的青年列为就业重点援助对象。同时,还将扩大创业培训补贴范围,将本市应届和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复员转业军人纳入补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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